防爆位移传感器

粉尘防爆位移传感器

粉尘防爆位移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严格按照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l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及GB3836.20-2010的规定《爆炸性环境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GB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

6.4-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设计制造,经国家低压防爆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检验合格,并取得了“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为Ex ia IIC T6 Ga; Ex iaD 20 IP66 T80℃,防爆证号为

CLEx21.6512。

 

工作环境条件

—一环境温度:-40℃~+70℃;——大气压力:80kPa~110kPa;—一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8%;

——存在IIA~IIC级,T1~T4组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以及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无明显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的环境中;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